欧洲货币体系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西方经济学大辞典》第641页(543字)

一种地区性的货币制度。

1979年3月创立。主要内容有:①实行集团浮动汇率制度。这种汇率制度是对实行已久的形浮动的继承和发展。在集团内部实行准固定汇率,对集团之外国家则都实行浮动汇率。欧洲货币体系的汇率安排亦称为欧洲汇率机制(ERM),各成员国货币对欧洲货币单元确定一个中心汇率,成员国货币之间在此基础上又确定一个中心汇率,围绕这一中心汇率,各国货币又有一个波动幅度,意大利里拉的波幅为±6%,其他国家货币的波幅为±2.25%。为了使汇率保持稳定,实行两种干预机制。

其一是成员国货币相互间的汇率波动如超过规定的幅度,有关国家就必须对外汇市场进行干预。其二是建立一个叫做背离信号的预警体系,当成员国的货币对欧洲货币单位的汇率偏离到一定限度时,有关国家也必须进行干预,整个体系也可能调整中心汇率。②决定把体系各成员国的20%黄金、外汇储备及等值的本国货币集中起来,建立欧洲货币基金,以增强对成员国提供信贷和干预外汇市场的能力。但这一计划没有实现。③创立欧洲货币单位,以取代原来的欧洲核算单位,用作结算和信贷的工具,并将逐步成为统一的欧洲货币,获得流通、储备和干预货币等更为广泛的货币职能。欧洲货币体系的创立是欧洲货币一体化道路上的重要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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