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资产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西方经济学大辞典》第817页(361字)

指金融债权、货币黄金、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分配的特别提款权、公司股票和某些被称为派生工具的票据形式的资产。

金融债权是一种使其所有者即债权人在与债务人之间的契约中规定的某些情况下有权得到债务人的一次或多次偿付的资产。当债务人支付了契约中规定的数额,还清了债务时,债权就不存在了。

此外,债权人还可以得到多次利息支付,即财产收入。

金融债权不仅包括对金融中介机构的现金和存款形式的债权,而且包括贷款、预付款以及诸如票据和债券等其他信用和证券。黄金和特别提款权被当作金融资产对待,尽管其持有者并不拥有对其他指定单位的债权。股票和某些派生工具,按惯例也作为金融资产处理,尽管股票的持有者并不具有一种对公司的固定的或预先设定的货币债权。

为方便起见,可以用“金融资产”一词涵盖金融资产和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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