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比较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西方经济学大辞典》第968页(541字)

又称买卖实例比较法、市场资料比较法等,是房地产估价中最成熟、最重要的方法之一。

市场比较法是在求取估价对象房地产的价格时,将估价对象房地产与在较近时期当地已经成交的类似房地产加以比较,由这些已成交的比较实例的已知价格,经过适当的修正以后得出估价对象房地产的估价额的一种估价方法。所谓类似房地产是指,在所处地区、房地产用途及建筑结构诸方面与估价对象房地产相似或接近的房地产,常称此种作对照用的房地产为交易实例房地产,简称实例房地产或交易实例。交易实例中与待估价房地产最为相似或最为接近可以用来直接比较的,称为比较实例房地产,简称比较实例。采用市场比较法求得的房地产价格称为比准价格。

市场比较法的理论依据是房地产交易中的替代原理。市场比较法要在同一地区或同一供求范围内的类似地区中,与估价对象房地产相类似的房地产交易实例较多时,且买卖实例为正常交易时,才是一种有效的方法。

此时从一些较好的交易实例中,选择几个作为比较实例,经过适当的初步加工处理,然后经过交易情况修正、交易日期修正、区域因素修正、个别因素修正后,便能对估价对象房地产的价格作综合评估,这种方法需要估价人员有渊博的知识与丰富的经验,并对待估价房地产所在地区的市场行情很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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