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议价组织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西方经济学大辞典》第1026页(234字)

大量分散的农民,为了抗衡具有强大的市场力量、蓄意压低农产品价格的一个或若干个买主,组织起来进行集体议价,试图增强自身的市场权力,消除农产品销售市场上买卖双方市场力量不平等的半垄断性团体。

但是,农业议价组织很难控制一项农产品及其替代品的全部国内和进口供给,故只能取得有限的成效。但它仍不失为垄断或不完全竞争市场上的一种平衡力量,是改善许多农产品市场竞争状况的有益势力。

也因此,农业议价组织得以从反托拉斯法获得有限的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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