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昌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广东人民出版社《中国红军人物志》第645页(1030字)
【生卒】:1906~1935
【介绍】:
山西离石人。
1921年5月加入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1923年7月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省立太原第一中学学生。
1922年9月成立青年团太原地方执行委员会,任书记。领导发动学生运动和太原印刷工人罢工,兼太原铁路工会秘书。
1923年任青年团直晋委员会书记;同年夏入上海大学学习;8月去南京参加青年团二大;同年11月被派到安源路矿工人俱乐部,任文书股股长。后被选为青年团安源地委委员,任秘书(即书记)兼会计。
1925年1月在上海参加青年团三大,被选为共青团中央委员,任团中央工农部部长。参加五卅运动。9月任共青团上海区委书记。后赴苏联莫斯科出席少共国际代表大会。
回国后到北京。1926年春参与领导北京群众运动。
不久去上海,任中共江浙区委委员兼共青团江浙区委书记。1926年冬至1927年3月参加上海工人三次武装起义。不久调任共青团湖北区委(不久改省委)书记;4月参加中共五大,被选为中共中央委员;5月出席共青团四大,被选为团中央委员,任共青团中央常务委员兼劳动部部长。大革命失败后参加南昌起义前敌军委,进行起义前联络准备。南昌起义后随起义军南下,后转去香港,任中共广东省委省常务委员。同年12月任中共中央湖北特别委员会委员、中共湖北省委委员。1928年春被中共中央派去安源,重组中共湖南省委,主持工作。后以中央巡视员身份视察湘鄂赣边工作。
1929年春调任中共广东省委常务委员兼宣传部部长。1930年春任中央北方局书记;6月任北方行动委员会书记,领导组织河北完县等地农民暴动和唐山兵变,遭到失败;9月出席中共六届三中全会,被补选为中共中央委员。
1931年1月被撤职。同年秋天去中央革命根据地,任中共兴国县委书记,领导兴国党组织和群众开展各项工作,成为模范县。
1932年3月任红三军团五军政治委员,率部参加水口等战斗。同年冬任红三军团政治部主任。
1933年任中国工农红军总政治部副主任,协助王稼祥领导全军战时政治工作。1934年2月被选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同月参与主持红军全国政治工作会议,明确提出“政治工作是红军的生命线”。10月中央红军主力长征后,任中共中央苏区分局委员、常务委员兼中央军区政治部主任,留在江西协助项英、陈毅领导南方游击战争。
1935年2月被中共中央指定为中央苏区军分会委员。3月3日带领部分部队从于南地区突围。
3月5日在会昌河畔与敌军激战时不幸牺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