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税与收入再分配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公共经济学大辞典》第634页(5320字)

【内容介绍】:

1.引言

逃税(tax evasion)现象普遍存在。

逃税不仅造成经济效率损失、财政收入损失,而且还会造成税收公平损失,即逃税行为扭曲了税制,降低了税制的累进性,从而改变了税后收入分配,造成税后收入分配更加不公平。尽管这个问题从政策角度来看是极其重要的,但是,逃税行为到底对收入分配有何影响,理论界尚未深入探讨。本文主要介绍澳大利亚经济学家卡克瓦尼(Kakwani,1978,p.161-173)的理论研究成果,他利用逃税的两个标准模型,试图从理论上分析逃税特别是所得税逃税对收入再分配的影响。

在分析逃税行为时,一个重要的考虑因素是纳税人对风险的态度。也就是说,纳税人在逃税行为发生后,将面临着被检查和处罚的可能。在理论上,纳税人对风险的态度有三种:向往风险、厌恶风险以及对风险漠然处之。

从实际观察来看,风险厌恶者居多。卡克瓦尼以纳税人对逃税风险的态度为标准,利用斯里尼瓦森(Srinivasan,1973,p.339-346)提出的预期所得最大模型、阿林厄姆和桑德姆(Allingham and Sandmo,1972)提出的预期效用最大模型来研究逃税的收入分配效应。这里,只简单地给出卡克瓦尼的基本分析框架及其结论,至于公式的推导和详细的分析,请参见他的论文。

2.风险中性的纳税人的逃税行为对收入分配的影响

斯里尼瓦森于1973年提出的逃税模型,假定一国的税收制度是累进税制,实行自行申报纳税制度,纳税人是风险中性者(risk neutral),使其税后(包括罚款)预期收入最大化。

令x代表纳税人的实际收入,收入分配函数是F(x),并假定x是一个随机变量。纳税人在获得实际收入为x的情况下,他是全额申报其所得,还是低报其实际所得?假定纳税人知道,如果他隐瞒收入的话,π就是他可能被检查出来的概率;并让λ作为他隐瞒收入的比例。

于是,他申报的收入(y)将是:

y=(1-λ)x (1)

只要他没有被检查出来,那么,税务当局只能对他申报的收入征税。但是,如果他被检查出来了,他不仅要对他的实际所得纳税,同时还要交纳瞒报收入部分的罚金。如果P(λ)是罚金比率,则P(λ)λx就是对瞒报收入(λx)的罚金。

如果T(x)是税收函数,则纳税人在支付了税款和罚金之后,纳税人的预期收入将是:

Z(x)=π[x-T(x)-λP(λ)x]+(1-π)[x-T(y)] (2)

现在,该纳税人将选择λ,以便使其税后预期收入Z(x)最大化。

利用(1)式,求得(2)式最大化的一阶条件式如下:

+(1-π)T′(y)x=0 (3)

其二阶条件式为:

D=-π[2P′(λ)+λP″(λ)]x-(1-π)T″(y)x2 (4)

如果税制是累进性的,也就是说,T″>0,并且只要λ≥0,P(λ)≥0,P′’(λ)≥0,那么,(4)式将意味着,罚金比率是一个正值,而且是λ的递增凸函数。

根据上述分析框架,得到如下结论:

结论1:在累进税制的情况下,只要查出的概率π或与实际收入x无关,或是实际收入x的一个递减函数,那么,纳税人越富有,他瞒报收入的最适比例就越大。

结论2:只要税制是累进的,查出概率π与实际收入x无关,那么,申报收入的分配就比实际收入的分配更加公平。

结论3:如果税制是累进的,查出概率π与实际收入x无关,即使逃税存在,税后分配比税前收入分配也更公平。

结论4:如果税制是比例税制,只要查出概率π是实际收入的递减函数,税后收入分配比税前收入分配更加不公平。

结论5:如果税制是比例税制,查出概率π与实际收入x无关,即使逃税存在,税前和税后收入分配都将是不公平的。

结论6:如果税制是累进税制,而且查出概率π或与实际收入x无关,或是实际收入x的递减函数,那么,税后收入的分配在逃税情况下比在没有逃税情况下更加不公平。

结论7:在支付税金和罚金后,预期收入分配的不公平性将随着查出概率π的提高而降低。

从政策的角度上说,结论7十分重要。因为,查出概率的提高不仅会增加政府的税收收入,同时也会使税后收入分配更加平均化。因此,斯里尼瓦森(Srinivasan,1973)以及辛格(Singh,1973,p.257-263)从资源配置角度研究了政府对税收检查的资源投入程度,得到的结论是:只要政府预期收入的边际增加值是正的,则资源就应配置于对逃税的检查上。

3.厌恶风险的纳税人的逃税行为对收入分配的影响

在现实情形中,大多数纳税人都不愿意冒风险,属于风险逃避者或风险厌恶者(riskaverse)。

厌恶风险与风险中性的纳税人的逃税行为对收入分配不公的影响有何差异?借助阿林厄姆和桑德姆(Allingham and Sandmo,1972)建立的另外一种标准逃税模型,分析纳税人决定是否或在多大程度上故意少报其所得,以达逃税目的。

这个模型假定:第一,纳税人最大化其基数效用函数(cardinal utilityfunction),而且基数效用u(x)只是收入x的函数;第二,纳税人的边际效用在任何时候都是正的,而且是递减的,因而纳税人是风险厌恶者;第三,纳税人的行为符合冯·诺曼-摩根斯坦关于不确定情况下的行为规律(von Neumann-Morgen stern axioms);第四,税收制度是比例税制。

假定税收是以不变的税率θ对申报收入y征税。λ还是纳税人瞒报收入的比例。α是如果被查出而按其未报收入(λx)加收的罚金。需要注意的是,罚金率α要比θ高。纳税人将选择λ,以便使下式值最大化:

E[u(x)]=(1-π)u(X)+πu(Y) (5)

式中,

X=x-θ(1-λ)x (6)

Y=x-θ(1-λ)x-αλx (7)

根据上述分析框架,得到如下结论:

结论8:如果相对厌恶风险是收入的递减(或递增)函数,那么,纳税人越富有,他瞒报收入的最适比例越大(或越小)。

结论9:在相对厌恶风险是递增的条件下,纳税人越富有,他申报收入的比例越大。

结论10:如果相对厌恶风险是收入的递增函数,那么,申报收入的分配比实际收入的分配更加不公平。

结论11:如果相对厌恶风险是递增的(或递减的),支付税金和罚金后的预期收入分配将比税前实际收入的分配更加公平(或不公平)。

从上述分析得到的11个结论可以看出,纳税人的逃税行为严重破坏了收入的正常分配形态,使收入分配更加不公平。

因此,政府在利用税收手段公平收入分配时,必须在税收管理上,加强防止逃税行为的立法和执法工作。

4.影响逃税的税收因素分析

一般而言,影响逃税因素大致有两类:一是税收因素,一是非税收因素。前者包括税率的高低、税率结构、检查概率、罚款比率等,后者包括税制以外的各种政治的、社会的、经济的因素。

非税收因素又可分为两类,一是微观非税因素,一是宏观非税因素。前者是指有关单个纳税人的因素,如性别、地位、受教育程度等;后者是指与经济总体的特性有关的因素,如经济中的价格政策、收入政策等。

这里只对税收因素做简要的比较分析(甘地等,1993,第122页~第130页)。

高税率的影响。在人们的一般印象中,高税率会导致逃税行为。但是,理论研究并没有支持税率提高会增加逃税的观点。

理论研究表明:第一,若罚款比率按逃税征收,税率提高将减少逃税;第二,若罚款比率按瞒报收入征收,税率提高对逃税的影响不确定;第三,若罚款比率按瞒报收入征收,而且税率提高的补偿效应存在,税率提高才会导致逃税增加。(所谓税率提高的补偿效应,是指税率提高的同时,定额转让也提高,从而使政府的预期税收收入或纳税人的预期效用保持不变)可是,税率提高的补偿效应是否存在还很难说,因为,政府提高税率的目的绝不会是保持税收收入不变,而是要增加收入。所以,至少在理论上,目前还不能证明高税率会刺激逃税增加。

税率结构的影响。

理论文献从累进税率制与比例税率制为政府提供税收收入的多少这一角度,论证这两种税率结构对逃税的影响。理论研究的结果表明:第一,若假定纳税人是风险中性者,累进税率比比例税率为政府组织的税收收入少,因此累进税率刺激了逃税;第二,若假定纳税人存在绝对风险厌恶行为递减,累进税率是否刺激了逃税行为是不确定的。

罚款比率的影响。几乎所有理论文献都表明,罚款比率的提高将导致实际申报收入比率的提高,因此罚款能防止逃税。

检查概率的影响。理论分析表明,检查概率提高的影响在于提高申报收入,导致瞒报收入的最适比率降低,因此检查概率的提高会降低逃税。

综上所述,得到如下三个基本的结论:第一,降低税率作为防范逃税的政策措施,其有效性是不确定的;第二,检查概率与罚款比率都是防止逃税的有效措施,而高罚款比率(重罚)比高检查概率(勤查、面广)更有效;第三,简化税制(包括对难以征收的所得来源如资本利得免税或者废除一些税收优惠措施),减少税法漏洞,可有效堵塞逃税机会(Skinner and Slemrod,1985)。

【参考文献】:

Allingham, M. and A. Sandmo, 1972, Income Tax Evasion: a Theoretical Analysis, Journal of Public Economics .

Kakwani, N. C., 1978, Income Tax Evasion and Income Distribution, in J. F. J. Toye ed., Taxation and Economic Development, Frank Cass & Co. Ltd. .

Singh, B., 1973, Making Honesty the Best Policy, Journal of Public Economics 2.

Sirnivasan, T. N., 1973, Tax Evasion a Model, Journal of Public Economics,Vol. 2.

Skinner, J. and J. Slemrod, 1985, An Economic Perspective on Tax Evasion,National Tax Journal 38.

甘地,V.P.等,1993,《供应学派的税收政策》,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中译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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