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政策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公共经济学大辞典》第1005页(14434字)

【内容介绍】:

阿兰·布林德(Blinder,1973,p.1)在《财政政策理论与实践》这篇长篇大论的伊始就指出,现如今,在政治舞台上,不讨论政府应如何管理经济的时代已一去不复返了。

经济社会中的就业、收入、价格等的总水平,无不与政府的财政政策有直接关系。无论各党派的意见分歧有多大,但一致认为保持经济沿着高就业和相对稳定的价格路径持续增长是中央政府和联邦政府的责任。

1.定义

在分析财政政策定义之前,我们有必要先简单的明确一下政策、公共政策、经济政策和财政政策之间的关系。

作为一个完整而科学的政策定义,至少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1)政策应被看作是一个活动过程;(2)政策是朝着某一既定的目的或目标前进的;(3)政策乃是人们就某一事情的实际行动,并不是指仅仅提出要做的事情(安德森,1990,第2页~第3页)。

公共政策除了具有政策的全部特征外,还有一个鲜明的特点,就是政策的主体是国家或政府。经济政策则是国家或政府有意识地去解决各种经济问题,以增进国民经济福利的行动方针和措施。在政府的经济政策中,财政政策是最重要的间接干预工具之一。

“fisc”一词源于古希腊语,意思是“篮子”,代表公共资金,因而其含义是财政部或国库。

所以,财政政策既与财政部有关,又是经济政策的一部分,主要是关于中央(联邦)政府收支以及为实现收支所做的努力。换言之,财政政策是指国家筹集财政资金并花掉它们的那些活动。但是,这种理解只是对财政政策的初步认识。

20世纪60代初,财政学者V.阿盖笛(Urguidi,1962)给财政政策下了一个比较全面的定义。

他认为,“财政政策可以认为是税制、公共支出、举债等种种措施的整体,通过这些手段,作为整个国家支出组成部分的公共消费与投资在总量和配置上得以确定下来,而且私人投资的总量与配置受到直接或间接的影响”。希克斯(Hicks,1967,p.269)认为,“财政政策是指公共财政的所有不同要素在依然把履行其职责(税收的首要职责就是筹措收入)放在首位的同时,共同适应各项经济政策目标的方式、方法。我们认为,这些目标一方面是在高就业水平基础上的稳定,另一方面是生产力的稳定提高,以在充分利用可利用资源的基础上求得最大增长。在讨论财政政策时,我们需要考察所有公共支出和收入的类型:一方面是对现存商品、劳务、转让、固定资本形成以及存货购买等方面的支出,另一方面是税收收入和来自财产、举债方面的公共收入以及公债管理。”

上述两个定义,着重于财政政策的手段,至于财政政策应达到什么样的目标,他们认为,只能根据经济政策的目标来定。

后来,J.F.都(Due,1968,p.267)对财政政策的定义提出了一个新的观点,他说:“所谓财政政策意即政府收支的调整,以达到经济更加稳定,实现预期经济增长率。”财政政策的另一个定义是凯塞(Keiser,1969,p.4)提出来的,他说:“财政政策就是政府的税收、支出以及债务政策对生产、就业、收入以及价格等水平的影响。”而格劳维斯(Groves,1962)一直认为,“财政政策一词业已形成一种特殊的思想和研究领域,即研究有关国家资源的充分、有效利用以及维持价格水平稳定等问题。财政政策的短期目标是消除经济周期;而它的长期目标则是防止长期停滞和通货膨胀,与此同时,为经济增长提供一个有利的环境。”

这两种定义从强调财政政策的手段转移到财政政策的目标,这一转变是与西方经济学的研究热点的转移分不开的。过去,西方经济学的研究重点一直放在生产领域里,即注重微观经济学的研究。当政府的经济职能有了明显提高,宏观经济学盛行之后,财政政策的各种手段被理所当然地认为是实现政策的有力工具。

于是,剩下的问题就是财政政策的目标到底是什么。所以,就形成了从所要实现的目标这个角度来规范财政政策的定义。

凯恩斯学派的经济理论在20世纪60年代被普遍接受之后,相继出现许多以凯恩斯学派经济学为基础的财政政策的定义。

其中一个很典型的定义是:“财政政策是通过政府课税及支出的行为,以影响社会的有效需求,以促进就业水平的提高,并避免通货膨胀或通货紧缩的发生,而实现经济稳定的目的的政策。”(施建生,1976,第196页)美国已故着名财政学家O.埃克斯坦(埃克斯坦,1983,第144页)认为,“政府为了实现充分就业和稳定物价水平的这些短期目标而实行的各种税收和财政支出的变化,通常叫做财政政策”。

显然,最后这两种定义与凯恩斯学派的经济理论是分不开的,他们强调的都是利用财政政策来稳定经济。

但是,埃克斯坦教授只是把政府为实现充分就业、稳定物价和影响购买力等短期目标而采取的财政措施称为财政政策,而把公平税制、经济效率、经济增长等政府要实现的长期目标排除在财政政策的作用范围之外。

随着各国政府对经济发展问题的注意,福利经济学的地位日益提高,经济控制论在财政领域里得到应用,财政政策出现了一个新的定义,即“财政政策包括所有通过利用公共支出、资源动员、公共企业和准公共企业的定价,实现对资源的公共控制,以增加全民福利的措施”(Wolfson,1979,p.5)。沃夫森教授认为,财政政策提供一种改善经济协调的方法,它涉及到最低的强制,而使资源管理和稀缺性的决策能力经济化,并通过补充和改善作为经济制度的主要协调者——价格机制的运行,政府可以使公共偏好对全民福利施加影响。

纵观西方财政政策的理论发展,可以看出,财政政策的实质就是政府用来促进经济发展的间接控制手段。

首先,财政政策已经被广泛地接受为一种发展战略的工具。从广义上说,它提供了一系列工具,以追求资源在高度就业、价格稳定以及满意的增长率基础上的最充分的可能利用。

财政政策就是为经济运行最大限度地接近这些发展目标提供方式、方法。

其次,财政政策是政府干预经济运行的一种主要控制手段。财政政策具有某些控制因素,主要表现在它总是通过税收手段、支出手段或公债手段,以利益机制影响人们做某些事,或不做某些事,或继续他们本来不愿意从事的活动。

再次,财政政策是政府干预经济的间接工具。干预意味着一定程度的强制。财政政策的强制是有限的。就征税不是自愿的情况来说,资源动员涉及到强制,但就其准许个人通过市场机制实现一定程度的调整来说,财政对资源的动员是一种间接的工具。例如,对所得征税改变闲暇与工作的相对价格;而且,在一种设计比较合理的税制结构下,如果商品课税改变了应税商品的相对价格,那么,这种变化反映出政府对社会关于市场价格偏好的解释。

2.财政、财政理论与财政政策

在西方学者看来,财政系国家或政府的经济活动,而财政现象为经济现象的一种。

人类的经济活动有二:一是个别经济相互间的经济活动,二是国家或政府相互间、以及国家或政府与个别经济相互间的经济活动;前者称为普通经济或一般经济,后者称为财政。财政的目的,在于满足国家或政府的公共需要;而财政的内容,在于获得国家或政府活动上必需的货币收入,从事其活动所必需的货币支出,并对此等货币收支,就质的方面和量的方面,作平衡性的调整;或者运用财政收支,实行经济的、社会的调整,以实现多方面的财政目的。

西方经济学家认为,财政是经济的一种,故应受一般经济原则的支配,即应遵守“以最少费用获得最大效果”的经济原则或合理原则。

但财政是公共经济,与一般国民经济的性质不同。国民经济是多数个别经济的集合体,基于个别经济之间的竞争与调和,可在自然的状态下体现出国民经济总体的运行法则或倾向。至于财政,并非个别经济的集合,其本身便是一个巨大的个别经济,基于国家意志,实行统一指导的一个独立的经济体制。因此,较之一般经济,财政便具有如下特征:

(1)财政的非赢利性。这是财政在目的上的特质。财政活动的目的,在于制造公共的、抽象的政治价值,而一般的经济活动的目的,在于制造个别的具体的经济价值;前者是非赢利性质的活动,后者是赢利性活动。

财政活动所创造的多属于非物质的价值,诸如国家独立的保持、和平的维护、文化的发达、国民幸福安宁的促进与确保等,皆不能以货币价值表示;即使国家也经营一般经济性企业,供给有货币价值的财货,但国家也并非仅以实现单纯的赢利为惟一目的。

(2)财政的公共报偿性。这是财政在受益方式上的特质。在一般经济之下,给付与相对给付之间,基本采用个别报偿原则。

但是,在财政收入(国民对国家的给付)与财政支出(国家对国民的给付)之间,不能个别比较对照,计算其经济利益的得失,仅能在整体上作全面的对照比较,以评判其政治效果的大小,且应注意社会伦理的价值判断。

(3)财政的强制性。

这是财政主体在性质上具有的特质。一般经济的主体是私人,给付与相对给付,由当事者之间根据自由成立的契约而实行。但财政的主体是国家,系具有强制权的政治团体,故给付与相对给付,由国家通过立法机构,制定法律,加以决定,很少有变通的余地。

(4)财政的永续性。

这是财政在存续期间上的特质。一般经济的活动,由于经济主体的死亡或变更,经常发生能否存续的问题。

但是,国家的生命与国家的存在,具有永续性。因此,国家不但能够担负长期债务,发行长期公债,甚至永久公债,而且一般经济难以举办的长期连续性事业、非赢利性的事业及设施,财政均能一一付诸实施。

(5)财政的量出为入性。这是财政在处理上的特质。一般经济是赢利经济,当其考虑支出时,系以收入为前提而决定,亦即基于收入的增加与支出的节约,以求收入规模的扩大。至于国家财政,并非以收支本身的计算为目的,也不是要求收入越多越好,它所考虑的是如何运用财政手段达成各项公共目的。

因此,财政在收支处理上,便以“量出为入”原则为基础,亦即以支出来决定收入,与一般经济之“量入为出”原则,具有显着的差别。

(6)财政的固定性。

这是财政在运用上的特质。一般经济的收支,经济主体可以作自由的决定,根据临时机动之需,予以变更或增减。

但财政必须根据法规进行一收一支,换言之,财政的收支,受国家预算的约束,是一种固定性的活动。

财政学就是把财政现象即国家经济作为研究对象的学问。

研究国家收入与支出的经济性作用,确属于它的课题。但是,这里值得注意的是,财政本质上是政策现象,可以说就是政治现象的经济化。

为此,财政被称为政治与经济的联结点,或者被称为政治与经济的中间项。

财政理论是人们对财政分配及其规律的系统的理性认识。

一般来说,它从研究对象的经济现象中舍掉一般的政治因素,而抓住财政分配活动中的数量关系和规律性的东西。财政政策与特定价值判断相结合,也就是说,它与具体的目标联系在一起,是政府在财政理论的指导下,根据经济运行状况实施干预所采取的措施。

财政理论是政府制定财政政策的基础,而财政政策是政府把财政理论应用于经济实践中的途径。

3.财政措施与财政政策

财政措施是财政政策所采取的方法或手段。一般来说,财政政策是长期性的,是策略性的,是配合国家总统施政目标的财政策略;而财政措施是短期性的,是手段,是适应不同的经济社会条件而运作的不同方法,其目的在于实现财政政策的目标。所以,在同一财政政策目标下,可以采取不同的财政措施来完成任务,而同一财政措施可以成为实现不同财政政策目标的工具。

财政政策目标的实现,在不同的经济社会环境下,应采取不同的财政措施,才能针对实际需要产生最大效果。如果采取不适当的财政措施,或将无济于事,或将降低效果甚至造成相反的影响。

就稳定经济的长期财政政策目标而言,根据美国的历史显示,在20世纪30年代系以提高就业为主要财政措施,而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同一政策目标改以抑制通货膨胀为手段,否则将事与愿违。

至于财政措施的选择,固然应以完成特定的财政政策目标为依据,但在特定财政政策之外的其他财政政策也应同时加以考虑。

因为,某一财政措施对某一财政政策产生正效果,同时也会对其他财政政策产生正的或负的效果。例如,以提高就业的财政措施而言,它对经济增长会产生有利的政策影响,但对经济稳定可能产生不利的政策影响。又如以加强直接税征收的财政措施而言,它对公平所得分配的财政政策有利,而对经济增长的财政政策却不利。所以,选定财政政策目标后,在考虑采取哪种财政措施时,需要慎重分析选择。

选择的原则是:选择的财政措施对其他财政政策目标有辅助性功能者优先;其次应选择不致妨碍其他财政政策目标实现的财政措施;最后选择对其他财政政策目标的实现破坏性最小的财政措施。

需要指出的是,财政措施在运行时常常会发生误导效果。一般来说,财政措施是考虑到实现财政政策目标而行动的,是为财政政策目标的实现服务的。但是,在实际上,许多财政措施经常会带来引导错误的不利效果。

例如,为实现所得平均分配的财政政策,政府在征税时对经营规模小、负税能力弱的小商贩不课征营业税,这一措施的误导效果是商店化整为零,与规模经济原则相悖。又如,公司发行股票,在股权变更时,要征收证券交易税,但为减轻税负,不发行股票而以股单交易者大有人在,这与健全公司组织的目的背道而驰。

4.财政政策的基本功能

西方财政学者认为,财政政策作为国家或政府的经济管理手段,主要有四个方面的功能。

导向功能 财政政策的直接作用对象是财政分配和管理活动,而这种分配和管理关系到人们的物质利益,从而左右着人们的经济行为。

财政政策的导向功能主要是对个人和企业的经济行为以及国民经济的发展方向有引导作用。它的导向功能主要表现在:第一,配合国民经济总体政策和各部门、各行业政策,提出明确的调节目标。例如,在某一时期,宏观经济政策目标是稳定经济发展,为实现这一总目标,财政政策就要确定抑制通货膨胀的目标。第二,财政政策不仅规定什么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同时还通过利益机制,告诉人们怎样做更好。

例如,政府为了增加社会投资规模,就要刺激私人投资欲望。当这一政策出台后,投资者可能就要利用这一政策(当然正好符合这一政策目的),这时,财政政策可提供较多的方式以便投资者选择:如加速折旧、免税期、投资税收抵免、盈亏相抵、补助等。

财政政策的导向功能,其作用形式有两种:直接导向与间接导向。

直接导向是财政政策对其调节对象直接发生作用。

例如,加速折旧的税收政策,可以大大提高私人的设备投资欲望,加速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间接导向是财政政策对非直接调节对象的影响。

例如,对某些行业施以高税政策,这不但会抑制这一行业的生产发展,同时还有两项间接影响:一是影响其他企业和新投资的投资选择,二是影响消费者对这一行业的产品的消费数量。

协调功能 财政政策的协调功能主要表现在对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的某些失衡状态的制约、调节能力。它可以协调地区之间、行业之间、部门之间、阶层之间等的利益关系。财政政策之所以具有协调功能,首先是由财政的本质属性决定的。财政本身就具有调节职能,它是在国民收入分配过程中,通过财政的一收一支,改变社会集团和成员在国民收入中占有的份额,调整社会分配关系。例如,转移支出政策是为了协调个人之间的收入水平,以达到公平收入目的;又如合理负担政策旨在公平税负,使纳税人在平等的基础上展开经济竞争。

其次是财政政策体系的全面性和配套性为其协调功能的实现提供了可能性。在财政政策体系中,支出政策、税收政策、预算政策、补助政策等,从各个方面协调人们的物质利益关系,只要实现相互配合、相互补充的优化配置,就能发挥政策的整体效应。

财政政策协调功能的主要特征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多维性。

财政政策所要调节的对象以及实现的目标不是单一的,而是多方面的。

例如,为协调个人收入分配走向两极分化,就需要通过财政投资政策,增加社会就业机会;通过税收政策,降低高收入者的边际收入水平;通过转移支出政策,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因此,特定的财政政策在实施过程中,要注意调节对象的选择和调节目标之间的兼容性。第二,动态性。财政政策在协调过程中,可以根据国民经济的发展阶段和国家总体经济政策的要求,不断改变调节对象、调节措施和调节力度,最终实现国民经济的协调发展。第三,适度性。

财政政策在协调各经济主体的利益关系时,应掌握利益需求的最佳满足界限和国家财政的最大承受能力,做到“取之”(税收收入)有度,“予之”(财政支出)有节,使国家或政府以尽量少的财政投入和调节对象的利益损失,取得尽量大的影响效果。

控制功能 财政政策的控制功能是指国家或政府通过财政政策对人们的经济行为和宏观经济运行的制约与促进,实现对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控制。例如,对个人所得征收超额累进税,是为了防止收入分配上的两极分化。

财政政策之所以具有控制功能,主要是由政策的规范性决定的。无论财政政策是什么类型的,都含有某种控制的因素在内。它们总是通过这种或那种手段,旨在让人们做某些事情,不做某些事情,或者继续从事他们本来不愿从事的活动。

例如,用税收减免鼓励工业企业现代化等。

财政政策控制功能的一个突出特征就是间接性。在西方学者看来,财政政策提供的是一种改善经济协调的方法;它涉及到最低的强制,而使管理资源和稀缺性决策能力经济化。

作为一种间接控制工具,财政政策应旨在补充和改善作为经济制度的主要协调者的价格机制的运行,通过引进一些特殊的工具,政府可以使公共偏好对全民福利施加影响(Wolfson,1979,p.3-6)。

稳定功能 财政政策的稳定功能是指政府通过财政政策,调整总支出水平,使货币支出水平恒等于产出水平,实现国民经济的稳定发展。例如,在资源没有被充分利用时,政府通过增加支出使其达到充分就业的水平;而在通货膨胀时,政府通过将总支出减少到总供给与总需求相等的水平,抑制经济过热。

财政政策稳定功能的主要特征是反周期性和补偿性。

第一,反周期性。经济发展总是由平衡到不平衡再到平衡的过程,经济波动由此产生。

当经济繁荣时,生产兴旺,国民收入水平提高;反之,当经济衰退时,生产萎缩,失业普遍,国民收入水平下降。在繁荣和衰退的变化过程中,财政政策稳定功能的反周期性在自动地发挥作用:在繁荣时期,随着国民收入水平的提高,税收收入自动增加,而转移支出自动下降,相对地减少了居民的可支配收入,减轻通货膨胀压力;在衰退时期,随着国民收入水平的下降,税收收入自动减少,而转移支出自动增加,相对地提高了居民的可支配收入,增加有效需求。第二,补偿性。按照凯恩斯学派经济学家的观点,整个国民经济由私人经济部门和公共经济部门所构成,以私人经济活动为主。

根据总供给等于总需求的原则,一定的国民收入水平来自一定数额的有效需求(总支出)。当私人部门支出不足,以致于有降低国民收入水平之虞时,政府通过财政政策措施,或增加公共支出,或减少税收收入,以维持总需求不变;反之,如果私人部门支出过多,有产生通货膨胀的危险,政府的财政政策是:一方面减少公共支出,延缓公共投资,另一方面尚需增加税收,以吸收社会的剩余购买力。

5.财政政策的类型

现代资产阶级经济学根据财政政策在控制经济活动上所起的作用,对财政政策从不同的角度进行了划分。

分配性、调节性和再分配性财政政策 根据财政政策对社会经济活动的影响进行区分,可分为分配性的、调节性的和再分配性的财政政策。

分配性的财政政策涉及到将服务和利益分配给人口中的特定部分——个人、团体、公司和社区。某些分配政策只向一个或几个受益者提供。

另一些政策可能向许多的人提供利益。如农业产品价格补贴计划,只是对从事特定农产品的农民有利。

一般来说,分配计划与运用公共资金去援助特定的团体相关。那些寻求利益的人们彼此并不直接竞争,他们的利益并不意味着由任何特定的团体支付,而是由公共财政即所有纳税人支付。

在这种情况下,分配性政策只会产生得利者,而不会产生失利者,尽管的确有人为得利者付出代价。

调节性财政政策与将限制和约定加于个人和团体的行动有关。或者说,这类政策减少了那些受调节人的自由和权力。从这一意义上说,调节性政策不同于分配政策,后者的实施只会增加有关个人和团体的自由与权力。

某些调节性政策提出行为的基本原则,即指令采取某些行动,或命令不要采取另一些行动。例如,税法上就明确规定,哪些成本可以列支,哪些成本不可以列支。

再分配性财政政策涉及到政府在社会各阶层或团体中进行有意识的财富、收入、财产或权利转移性分配。

由于再分配政策涉及金钱或权力的再配置,所以,难以制定和通过。

那些拥有金钱或权力的人很少愿意放弃他们所拥有的一切。

再分配性的财政政策的主要手段包括累进所得税、转移性支出等。

从表面上看,累进所得税制建立在支付能力原则的基础上,而且税率分档定率,具有强烈的再分配性。然而,各种抵免、豁免、扣除、不予计列和其他“漏洞”等的存在,极大地削弱了它的再分配性质。

物质性和符号性财政政策 根据所分配的利益的种类,财政政策可分为物质性的和符号性的财政政策。

物质性的财政政策将实际有形的资源或实质性的权力提供给它们的受益人,或者将真正的不利条件加之于受相反影响的人。

比如转移支付政策和税收优惠政策等就属于物质性政策。相比之下,符号性的财政政策分配的有利条件或不利条件很少对人们产生实际效果。它们并不交付表面上许诺的东西,这些政策对人、对行为影响不十分明显。

绝大多数财政政策既非纯符号性的,也非完全是物质性的,而是处于这两个极端之间。

例如,人们认为美国“联邦所得税法清楚地说明了广泛宣传的符号(‘按能力纳税’基础上的累进税制)和实际资源分配方式间的差异”(安德森,1990,第160页)。尽管所得税制存在着各种问题而使其效果发生变化,但这并不能抹杀掉所得税的某些进步性,它比销售税和以平缓比例递增的所得税优点多。不过,那些把美国联邦现行的所得税视作一个“真正的平均主义者”,只是从它的符号方面来说的。

物质性财政政策与符号性财政政策之间可以相互转换。

当政府没有提供政策实施所需资金时,从立法规定来看本质上属于物质性政策就变成了符号性政策。另一方面,财政政策也可能从符号性政策向物质性政策转化。

例如,发展中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在开发初期只是符号性的,因为政治环境、市场条件、交通通讯状况等并非令人满意,海外厂商观望多,实际投资少,致使其实施效果不佳。

但随着政局的稳定,金融市场的健全,产品市场的拓宽,各种外部经营条件的具备,外商投资者有了投资热情,税收优惠措施也就更多地成为物质性的。

自动稳定性和相机抉择性财政政策 根据财政政策具有调节经济周期的作用来划分,它包括自动稳定的和相机抉择的财政政策。

自动稳定的财政政策是指某些能够根据经济波动情况自动发生稳定作用的政策,它无需借助外力就可直接产生控制效果。

财政政策的这种内在的、自动产生的稳定效果,可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自行发挥调节作用,不需要政府采取任何干预行动。

财政政策的自动稳定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税收的自动稳定性。

西方学者认为,税收体系,特别是公司所得税和累进的个人所得税,对经济活动水平的变化反应相当敏感。

如果当初政府预算是平衡的,税率没有变动,而经济活动出现不景气,国民生产就要减少,这时税收收入就会自动下降;如果政府预算支出保持不变,则由税收收入的减少而使预算赤字发生,这种赤字会“自动”产生一种力量,以抑制国民生产的继续下降。第二,政府支出的自动稳定性。西方经济学家一致认为,对个人的转移支付计划是普遍的自动稳定器。

转移支付计划是为了在个人收入下降到非常低时,为维持他们的生活水平而向他们提供的。如公共救济款及对有儿童家庭的援助等福利计划和失业救济金。

如果国民经济出现衰退,就会有一大批男女具备申请失业救济金的资格,政府必须对失业者支付津贴或救济金,以使他们能够进行必要的开支,使国民经济中的总需求不至下降过多;同样,如果经济繁荣来临,失业者可重新获得工作机会,在总需求接近充分就业水平时,政府就可以停止这种救济性的支出,使总需求不至过旺。

相机抉择的财政政策意味着某些财政政策本身没有自动稳定的作用,需要借助外力才能对经济产生调节作用。

一般来说,这种政策是政府根据当时的经济形势,采用不同的财政措施,以消除通货膨胀缺口或通货紧缩缺口,是政府利用国家财力有意识干预经济运行的行为。

按照财政政策的早期理论,相机抉择财政政策包括汲水政策(pump priming policy)和补偿政策(compensatory policy)。

在20世纪30年代的世界性经济危机中,美国实施的罗斯福-霍普金斯计划(1929年~1933年)、日本实施的时局匡救政策(1932年)以及纳粹德国实施的劳动振兴计划等,都是资本主义各国各自采取的独立的经济政策,即所谓的“汲水政策”。从字面上看,这种政策就是水泵里缺水不能吸上地下水,需要注入少许引水,以恢复抽出地下水的能力。

按照汉森的财政理论,汲水政策是对付经济波动的财政政策,是在经济萧条时靠付出一定数额的公共投资使经济自动恢复其活力的政策。汲水政策有四个特点:第一,汲水政策是一种诱导景气复苏的政策,是以资本主义所具有的自发恢复能力为前提的萧条政策。第二,汲水政策的载体是公共投资,以扩大公共投资规模作为启动民间投资活跃的手段。第三,财政支出规模是有限的,不进行超额的支出,只要使民间投资恢复活力即可。

第四,汲水政策是一种短期的财政政策,随着经济萧条的消失而不复存在。

补偿政策是政府有意识地从当时经济状态的反方向调节景气变动幅度的财政政策,以达到稳定经济波动的目的。在经济繁荣时期,为了减少通货膨胀因素,政府通过增收减支等政策以抑制和减少民间的过剩需求;而在经济萧条时期,为了减少通货紧缩因素,政府又必须通过增支减收等政策来增加消费和投资需求,谋求整个社会经济有效需求的增加。

可以看出,补偿政策和汲水政策虽然都是政府有意识的干预政策,但其区别也是很明显的:第一,汲水政策只是借助公共投资以补偿民间投资的减退,是医治经济萧条的处方;而补偿政策是一种全面的干预政策,它不仅在使经济从萧条走向繁荣中得到应用,而且还可用于控制经济过度繁荣。

第二,汲水政策的实现工具只有公共投资,而补偿政策的载体不仅包括公共投资,还有所得税、消费税、转移支付、财政补贴等。第三,汲水政策的公共投资不能是超额的,而补偿政策的财政收支可以超额增长。

第四,汲水政策的调节对象是民间投资,而补偿政策的调节对象是社会经济的有效需求。

扩张性、紧缩性和中性财政政策 根据财政政策在调节国民经济总量方面的不同功能,财政政策可区分为扩张性政策、紧缩性政策和中性政策。

扩张性财政政策是指通过财政分配活动来增加和刺激社会的总需求。在国民经济存在总需求不足时,通过扩张性财政政策使总需求与总供给的差额缩小以至平衡;如果总需求与总供给原来就是平衡的,扩张性财政政策就会使总需求超过总供给。

扩张性财政政策的载体主要有减税(降低税率)和增加财政支出规模。一般来说,减税可以增加民间的可支配收入,在财政支出规模不变的情况下,也可以扩大社会总需求。

当然,减税的种类和方式不同,其扩张效应也不同。流转税的减税在增加需求的同时,对供给的刺激作用更大,所以,它的扩张效应主要表现在供给方面。

所得税尤其是个人所得税的减税主要在于增加人们的可支配收入,它的扩张效应体现在需求方面。财政支出是社会总需求的直接构成因素,财政支出规模的扩大会直接增加总需求。

在减税与增加支出并举的情况下,扩张性财政政策一般会导致财政赤字,从这个意义上说,扩张性财政政策等同于赤字财政政策。

紧缩性财政政策是指通过财政分配活动来减少和抑制总需求。在国民经济已出现总需求过旺的情况下,通过紧缩性财政政策消除通货膨胀缺口,达到供求平衡;如果总供求原来就是平衡的,紧缩性财政政策会造成有效需求不足。实现紧缩性财政政策目标的手段主要是增税(提高税率)和减少财政支出。增加税收可以减少民间的可支配收入,降低他们的消费需求;减少财政支出可以降低政府的消费需求和投资需求。所以,无论是增税还是减支,都具有减少和抑制社会总需求的效应。如果在一定经济状态下,减税与增支同时并举,财政盈余就有可能出现,在一定程度上说,紧缩性财政政策等同于盈余财政政策。

中性财政政策是指财政的分配活动对社会总需求的影响保持中性。

财政的收支活动既不会产生扩张效应,也不会产生紧缩效应。在一般情况下,这种政策要求财政收支要保持平衡。

但是,使预算收支平衡的政策并不等于中性财政政策。

在西方经济政策理论中,一般把通过增加盈余或减少盈余以及增加赤字或减少赤字的形式表现出来的财政政策称为非均衡财政政策;而以收支均衡的形式表现出来的财政政策称为均衡财政政策。

均衡财政政策的主要目的在于力求避免预算盈余或预算赤字可能带来的消极后果。均衡财政政策不等于中性财政政策,因为在均衡财政之下,政府支出可以通过支出乘数,按照支出规模的大小,产生使收入上升的效果,也就是说所谓的平衡预算的乘数效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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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政策(Budgetary Poli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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