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蒂默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译林出版社《新编二十世纪外国文学大词典》第614页(445字)
【生卒】:1923—
【介绍】:
英国剧作家、小说家。
生于伦敦。就学于哈罗公学,毕业于牛津大学法律专业。曾一面在伦敦执行律师事务,一面从事创作。曾任剧作家协会主席,得过广播剧奖、电视剧作家协会奖等。
积极主张新闻言论自由,崇尚享乐主义,曾在电影和文学作品的诉讼案中做辩护律师。在他的戏剧作品中,表现了对弱者、孤独者、被遗弃者和失败者的同情,如《法庭辩护》(1958)、《我们将对卡罗琳说些什么?》(1958)等。
通常以创作喜剧为主,并且追求喜剧风格的高雅和完美。在总体上,他的戏剧以场面的紧张取胜,而不突出事件和人物,许多作品可称之为情景喜剧。他把婚姻、爱情、性和失意作为戏剧的永恒主题,如《大理石拱门》(1971)以性作为闹剧主题。
《波蒙德西》(1971)中,妻子搞同性恋,却不让丈夫和酒吧女招待接触。
莫蒂默的剧作,不论其风格是描写性的还是再现性的,戏剧氛围都是契诃夫式的,而且更具讽刺意味。他的戏剧语言是中产阶级式的,人物个性突出,思想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