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译林出版社《新编二十世纪外国文学大词典》第731页(245字)

法国文学奖。

由加斯东·皮卡尔设立于1926年,“根据才华或独特性这个唯一标准”选出一部当年出版的长篇小说或短篇小说集。该奖设立的目的之一是为了纠正龚古尔文学奖评委的选择偏差,故评委大都不是作家,而是新闻记者和评论家,值得一提的获奖作品有埃梅的《死者的高地》(1928)、塞利纳的《长夜漫漫的旅行》(1932)、阿拉贡的《豪华市区》(1936)、鲁瓦的《快活谷》(1946)、布陶的《变》(1957)、勒克莱齐奥的《诉讼记录》(1963)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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