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释和模式
书籍:哲学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广东人民出版社《哲学辞典》第531页(559字)
(拉丁语interpreitatio——解释,说明。
法语modele——模型、形象) 语义学上的两个概念,它们无论是在元数学和元逻辑中,还是在整个科学中都起着重要的作用。所谓解释,从广义上来说是把意义视为是从演算的原始表达式而来,从而使得该演算的所有合式表达式都获得涵义(参见意义和涵义、名、逻辑语义学)。因此,经解释的演算便是一种形式化的语言,它能使各种具有函义的命题都得到表述和证明。如果使用“模型”这一概念,我们就可以给“解释”下一个形式的定义。
设有某一演算的某个命题类;如果把这些命题所包含的全部常项换成相应类型的变项(参见类型论),就得到命题函项类(谓词)。任何将满足这个类中的每一个命题函项的对象的集合,就被称为所研究的命题类以及相应的演算模型。
借助于“演算模型”的概念便可引出“解释”的概念:被特殊标出的或有意构造的模型被称之为演算的解释。用“解释”这个概念同样也可以给逻辑真理和事实真理、分析判断和综合判断下定义。
在塔斯基、卡尔纳普、ДЖ.凯门、苏联数学家А.И.马尔采夫等人的着作中,逻辑体系的模型理论得到了发展。
在自然科学中,“模型”(“模式”)这个术语用于另一涵义,这个涵义通常是以“被模拟”和“模拟”系统的同构和同态的概念为基础的(参见模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