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经典书库 > 新编文史地辞典

轻声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浙江人民出版社《新编文史地辞典》第6页(317字)

有的音节在词和句子里改变了原来的声调,被读成一种又轻又短的调子,称为轻声。

如“子”,本是上声,在“桌子”这个词中变为轻声。轻声在一部分词中有区别词义、词类的作用。

如“大意”的“意”轻读是疏忽的意义,否则是指“主要意思”。在普通话里,下列一些成分都应读成轻声:1.叠词的后面一个字,如“星星”;2.部分双音节词的第二个音节,如“玻璃”,“买卖”;3.“的、地、得、着、了、过”等助词;4.“吧、吗、呢、啊”等语气词;5.名词后缀“子”、“儿”、“头”等,如“花儿”、“石头”;6.部分量词,如“五个”、“一些”;7.方位词,如“屋里”、“天上”;8.趋向动词,如“出去”、“站起来”。

上一篇:拼音 下一篇:新编文史地辞典目录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