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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议政体

书籍:孙中山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广东人民出版社《孙中山辞典》第201页(417字)

实行议会制的政权形式,资本主义国家实行的以议会为国家政治活动中心,政府对议会负责的一种政治制度。

起源于英国。经人民选举产生的议员是“国民意志”的代表者;议会享有立法和组织政府、监督政府等权力;政府由议会中拥有多数席位的政党组成;当议会对政府的施政方针不支持,或通过对政府的不信任案时,除非国家元首下令解散议会,否则政府必须总辞职。政府内阁制的形成标志着代议政体的确立。代议政体的形式有议会君主制和议会共和制两种。孙中山指出,代议政体存在不少弊端,世界上实行代议政体的国家所得的结果,只是人民得到了一种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人民被选成议员之后,在议会中可以管国事。凡是国家的大事,都要由议会通过,才能执行;如果在议会没有通过,便不能行。这种政体叫做‘代议政体’,所谓‘议会政治’”。1923年曹锟贿选事发生后,孙更认为上述流弊不堪问,中国前途将很危险,因而更认为代议政体“是不足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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