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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党宣言

书籍:孙中山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广东人民出版社《孙中山辞典》第502页(654字)

1912年8月13日在《民主报》上发表的国民党组党宣言。

为了对付以拥护袁世凯为宗旨的共和党,并在国会中造成多数党的声势,实现“政党政治”,宋教仁征得孙中山和黄兴的同意,在中国同盟会的基础上,联合统一共和党、国民公党、国民共进会、共和实进会,组成国民党。孙中山、黄兴联名致电同盟会各支部,表示赞成同盟会改组为国民党,征求各支部意见。国民党宣言作为《致同盟会各支部电》附录,收入中华书局出版的《孙中山全集》第二卷。宣言说明组织国民党的原因和目的:“一国之政治,恒视其运用政治之中心势力以为推移”。

中心势力强健而良善,政治必灿然可观;中心势力脆薄而恶劣,政治必黯然无色。“共和立宪之国,其政治之中心势力,则不可不汇之于政党”。

国家之所以成立,在于国民之合成心力。但国民合成心力之作用,非必能使国民人人皆直接发动之者。

由于国民思想知识能力不一,实际左右其统治权力者,只是少数优秀特出之国民。在法律上,由这些人组织议会与政府。在实事上,则由他们集合为政党。政党“进而组织政府,则成志同道合之政党内阁”;退而在野,则处于监督的地位。

“一国政党之兴,只宜二大对峙,不宜小群分立”。五个党“相与合并为一”,“以蕲渐达于为共和立宪国之政治中心势力,且以求符于政党原则,成为大群,藉以引起一国只宜二大对峙之观念,俾其见诸实行”。

宣言声明国民党以“巩固共和,实行平民政治”为宗旨;以“保持政治统一”,“发展地方自治”,“励行种族同化”,“采用民生政策”,“维持国际平和”为党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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