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经济贸易惯例辞典》第118页(187字)

又称“船舶受载期”。

租船业务中船舶到港准备受载的预定期限。班轮公司对于固定航线上船只到达和离开各港口的日期都预先制定船期表,分发给进出口公司,以便他们安排货物、办理订舱手续。

如果船舶未能在最后日期前驶抵预定的港口并做好装载准备,租船人有权解除租船合同。

如果船舶在开始日期前到达港口,则租船人有权决定是否提前装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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