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式提单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经济贸易惯例辞典》第126页(186字)

也称“繁式提单”。

正面有必要项目,反面有详细条款的提单。提单的正面通常应包括的项目为:船名、船箱、装运港、目的港、托运人、收货人、被通知人、货物名称、包装、标志、件数、重量或体积、运费和承运人签署的契约文字以及提单签发地点、签发提单正本份数和签发日期等。背面列有印就的承运人和托运人权利、义务等详细的运输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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