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运输单证统一规则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经济贸易惯例辞典》第148页(268字)

国际商会为管理联合运输单证于1973年制订的规则。

该规则1975年付印,以“国际商会书目第298号”公布。规则由导言、总则等19条所组成。其主要内容是:(1)导言中说明该规则是管理联合运输单证的最低限度统一规则,一经订入以联合运输单证为证明的联合运输合同以及分承运合同,即产生法律效力;(2)说明规则适用范围及制订目的是为了简化国际贸易手续,便利国际贸易及其资金融通;(3)规定联合运输单证即可以“可转让的代表物权凭证的运输单证”出立,也可以“不可转让的运输单证”形式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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