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境快件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经济贸易惯例辞典》第228页(280字)

运营人在特定的时间内,以门到门的快速运输方式承运的进出境物品、货物。

运营人系指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经营进出境快件运营业务的企业法人。进出境快件必须通过设有海关的地点进出境,并按规定向海关办理报关手续,经海关查验后,方准予派送、封发。

应予征收关税和其他法定由海关征收税费的快件,运营人通知收、发件人缴纳税款或代理交纳税款后,海关予以放行。

进口快件自运输工具申报入境之日起到办结海关手续止,出境快件自向海关申报起到出境止,均应接受海关的监管。运营人不得营运国家禁止进出境的物品、货物,违反有关规定的,要承担法律责任。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