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纳税
书籍:国际经济贸易惯例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经济贸易惯例辞典》第257页(282字)
地方外贸公司自行订购或者各部委进出口公司以及其他企业集团或单位进口的货物,按照海关规定在进境地海关交纳关税和代征国内税。
地方纳税者范围有:(1)各部委进出口公司;(2)各省市自治区外贸公司及其下属分公司;(3)地方工业公司;(4)其他进口货物单位。在进境地办理纳税手续的单位一般在进境地办理验收手续,而集中纳税单位的货物只在进境地办理转运货物监管手续。
不论属于集中纳税还是地方纳税的货物,均应填写“进口货物报关单”,并交验有关单证,接受海关的监督、检查和管理。违反海关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者,应受到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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