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付款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经济贸易惯例辞典》第333页(251字)

办理社会主义国家之间及一些贸易协定国家贸易结算的一种特殊方式。

出口商按合同和交货共同条件的规定办理出口装船后,向出口方指定银行提交全套出口单据要求付款。银行凭合同和交货共同条件审核单据相符后,立即付款给出口方,同时将货款借记进口指定银行的清算帐户,并将单据和借记通知书邮寄进口方指定银行。进口方银行接到进口单据并审核无误后,对进口商立即收款并贷记出口方指定银行的贸易清算帐户。立即付款方式使用的前提是两国政府间必须有贸易协定及建立清算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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