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款银行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经济贸易惯例辞典》第344页(226字)

信用证结算方式的当事人。

开证行在信用证中指定另一家银行为信用证项下汇票的付款人,或付款信用证下执行付款的银行,但必须得到付款行的承诺。付款银行按照信用证中所规定的货币不同,可以是出口方银行、进口方银行或第三国银行。

信用证以进口国货币开出时,开证银行为付款银行,开证银行审单无误后付款给议付银行;信用证以出口国货币开出时,付款银行就是议付银行;信用证以第三国货币开出时,付款银行是第三国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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