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完成的担保证书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经济贸易惯例辞典》第393页(300字)

亦称“代管契据”。

在投资事务中由投资双方缔结并交由第三方(如银行)保管的一种证书或凭证。它以不动产契据居多,规定只有在某些条件已经履行的情况下(包括不动产买卖行为确立、价款业经结算完毕等),方由第三方将由其持有的证书交付给受让人进行有条件交割。为了实施有条件交割,买卖双方要签订好待完成担保书的协议,同意按照规定的各项细节,议定支付程序和办法,并由买方将一笔资金存放在第三者(银行)手中,由银行据以清付。

例如一个工厂的买主可将款项交付给一家银行,银行等待工厂卖主履行了此种保证后,将该款分批交付,直至价款结算以后,即将不动产契据交给买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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