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返销互购贸易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经济贸易惯例辞典》第422页(305字)

又称“混合补偿贸易”、“综合补偿贸易”。

直接补偿与间接补偿结合的补偿贸易形式,一部分进口技术、设备价款用进口技术、设备生产出的直接产品分期偿还,另一部分进口技术、设备价款用双方商定的其他产品或劳务分期偿还,即用间接产品偿还。如果补偿贸易不能直接生产产品,也可用该项目竣工后营业收入或利润分期进行偿还。补偿贸易对返销产品的品种、数量、品质和交货期都有很严格的要求,其外汇自我平衡的局限性较大。采用产品返销互购贸易形式,常常难以确定用以补偿的“回头货”的品种,一旦确定的回头货属于出口方国内市场紧缺的产品,这个回头货的补偿又会给出口方国内市场带来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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