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合资企业合同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经济贸易惯例辞典》第423页(398字)

中外各出资方根据中国的有关法律和规定,为设立合资企业而订立的规定各方当事人权利和义务的法律文件。

合同一般应包括下列条款:(1)各出资方的名称、注册国家、法定地址和其他情况;(2)合资企业的名称、法定地址、宗旨、经营范围和规模;(3)合资企业的投资总额、注册资本、各方的出资比例、出资额、出资方式及其他规定;(4)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5)董事会设立、高级管理职员的聘用;(6)主要生产设备和技术的采购;(7)原材料的购买、产品的销售方式以及内外销比例;(8)外汇收支安排;(9)财务、会计、审计的处理原则;(10)劳动管理、工资、福利、劳动保险等事项的规定;(11)合资企业的期限、解散和清算方式;(12)违约的责任;(13)争议的解决;(14)合同文本采用的文字和合同生效的条件。合同一旦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力,各出资方必须严格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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