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转让保证
书籍:国际经济贸易惯例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经济贸易惯例辞典》第508页(342字)
在技术转让中,各方当事人要求对方对自己承担的主要义务作出某些保证,并规定对违约行为进行索赔。
一般情况下,技术输入方要求技术输出方作以下保证:(1)及时地按合同规定的要求提供全部技术资料;(2)尽技术输出方最大努力培训和指导己方的技术人员或工人,使他们能准确地掌握和运用该项被转让的技术,生产出符合协议规定的技术指标的合同产品。技术输出方要求输入方保证按时支付技术使用费,并由当地有信誉的银行作担保,如果技术使用费以提成方式支付,则还要求输入方尽最大努力充分地使用被转让的技术,制造和销售合同产品,以使技术输出方取得尽可能大的提成收益。
此外,应注意各方要求对方作出的保证必须切实可行,以防止因要求过高给技术转让设置人为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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