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经济贸易惯例辞典》第525页(267字)

开标以后,由专门组成的评标机构(委员会或小组)对投标书进行评议,以从中选出中标人。

评议的主要内容为:各投标人的报价、施工方案、工期、技术措施、保质方法、业绩、信誉和优惠条件等。一般采用评分法对前述各项指标评分、计分。通常以报价、工期、施工质量水平等3项为主要指标,其中报价一项又占重要地位。对报价的评定,应严格控制在以标底价为准的浮动幅度内方能打分。

评议要做到定性与定量分析相结合,公正无私地择优选标。评标机构的组成和人员名单应在开标会上宣布。

评标工作通常15天左右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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