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国籍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经济贸易惯例辞典》第549页(358字)

国际上关于公司分类的一种标准。

指公司与其所属国家的固定的法律联系。国际上有关确定公司国籍的标准和理论较为歧异。但一般而言主要有三种标准:(1)法人成立地主义或准据主义。即以公司的成立地或登记地为该公司国籍所属国;(2)住所地主义。

指以公司的住所地,即公司的营业中心所在地或主要机关所在地为其所属国;(3)资本实际控制国主义或股东国籍主义。即以该公司多数股东的国籍或多数股票占有者国籍或多数资本为哪国人所控制为标准来确定公司的国籍。大陆法系国家通常采用法人住所地主义,英美法国家则通常采用公司登记地主义。依照我国1985年8月25日公布的《公司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2条的规定,我国采用第一种主义,即公司成立地主义。公司在哪国登记成立,则该公司即属该国国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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