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逃税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经济贸易惯例辞典》第594页(362字)

跨国纳税人利用国际税收管理合作的困难和漏洞,采取种种非法手段,少纳或不纳有关国家税法或者税收协定所规定的应纳税额。

国际逃税的主要方法有:(1)匿报应税收入,利用银行帐户保密法将应税收入转到国外银行而使国内税务局无法侦查;(2)虚报成本费用,冲减应税收入;(3)虚报投资额或虚报价款,多列折旧,以多分股息;或虚报借入资金从事地下经营,完全逃避税务监管。国际逃税同国际避税均为跨国纳税人谋求利益最大化所采取的一种手段,但是国际逃税属于非法行为,它通过非法手段将高税国收入转移到低税国,或将应税收入转换成免税收入,或将较大的应税收入转换成较少的应税收入,从而达到最大限度减轻其国际纳税义务的目的。对于国际逃税,一般可由有关国家根据其国内税法或税收协定的规定,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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