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会计模式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经济贸易惯例辞典》第613页(410字)

德国会计制度、会计准则、会计方法和技术的总称。

德国会计模式的特点为:服从于法律和面向企业。具体而言,德国会计制度应按照《商法》和《税法》的要求来制定。企业对外提供的通用服务报表必须与为纳税目的而编制的税务报表口径一致,且不允许有误差。此外,《商法》和《税法》都允许企业低估资产、高估负债、隐藏利润,以及过分的稳健性。由于这些权限对企业十分有利,故德国的会计模式被称之为是面向企业的模式。采用这种模式有其利弊性。

从利的方面看,许可企业建立“秘密盈余”,可以使企业保持经济实力,并具有自我发展的潜力;而从弊的方面看,因企业实行的是过分稳健的核算方法,这将会导致企业会计报表数据的不真实性。德国的会计模式现在已有所改变,因德国是欧洲经济共同体的成员,所以与其他欧洲经济共同体的成员一样,应接受并遵从欧洲经济共同体的指令,应按照“真实和公允”原则的要求编报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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