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0年贸易术语解释国际通则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经济贸易惯例辞典》第630页(368字)

即该“国际通则”的1990年修订本。

1990年以前的有关内容参见“贸易术语解释国际通则”条目。为了适应电子数据交换系统和运输技术变化的需要,国际商会于1990年对1980年的贸易术语解释国际通则作了再一次修订,确定了13种贸易术语,并将其划分为E、F、C、D四组。E组有1个价格条件即“工厂交货”(EXW);F组有“交至承运人”(FCA)、“船边交货”(FAS)和“船上交货”(FOB)3个价格条件;C组有“成本加运费加保险费”(CIF)、“成本加运费”(CFR)、“运费付至”(CPT)和“运费保险费付至”(CIP)4个价格条件;D组有“边境交货”(DAF)、“船上交货”(DES)、“码头交货”(DEQ)、“完税前交货”(DDU)和“完税后交货”(DOP)5个价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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