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交易所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经济贸易惯例辞典》第678页(356字)

具体买卖期货合同的有组织的交易场所。

期货交易所通常实行会员制,即只有取得交易所会员资格的人或者企业才能在交易所内按交易所的规章制度进行期货合同的买卖。期货交易所的主要职能是向会员提供交易的场地;提供标准的期货合同;提供商品分级,检验及仓储的便利;提供解决交易争议的仲裁机构;以及向公众传播交易信息。

期货交易所一般都属于非营利性的组织,它不参加期货交易,主要是通过会员交纳的会员费以及提供服务所收取的手续费来维持交易所的正常运营。在许多国家,期货交易所是法律允许的进行期货交易的场所,交易所以外的期货交易都被认为是非法的,世界上交易量比较大而着名的期货交易所有美国的芝加哥商品交易所和芝加哥商业交易所,日本的东京期货交易所,以及英国的伦敦金属交易所等。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