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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后邯郸地方行政区域的六次重大变更

书籍:邯郸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0 02:48:33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科学普及出版社《邯郸辞典》第397页(313字)

(一)1956年10月,河北省辖市邯郸、峰峰合并为邯郸市,辖3个区。

(二)1958年8月,邯郸、邢台两个专区合并为邯郸专区。辖9县1市。(三)1960年5月,邯、邢合并后的邯郸专区与邯郸市合并为邯郸市,辖9县3区。(四)1961年5月,撤销邯郸市建制,恢复邯郸专区、邢台专区、邯郸市和各县建制。

(五)1993年6月,邯郸地区和邯郸市合并为邯郸市,辖1市14县4区。(六)1995年底至1996年初,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完成了19个县、市、区的撤区、并乡、扩镇工作,全市由原来的381个乡、镇合并为214个,原涉及4个县的县与乡之间存在的25个办事处(联络组)全部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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