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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特区

书籍:中国丝绸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09 23:46:09

出处:按学科分类—工业技术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中国丝绸辞典》第559页(642字)

是我国在沿海地区的一定范围内划出的,旨在对外经济活动中采取更加特殊优惠政策和灵活措施,用良好的投资环境吸引外商投资,引进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办法,以促进我国建设的特定开放区域。

1979年以来,我国建立了深圳、珠海、汕头和厦门4个经济特区。1987年9月国务院决定将海南岛划为海南经济特区。经济特区是实行对外开放政策的产物,是借鉴世界经济自由区的经验,为积极参与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而建立的。其目的是扩大同世界各国的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发展对外贸易,吸收外国投资、引进先进技术和培养专业管理人才,加速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经济特区是在社会主义国家领导管理下的、多种经济成份并存的一种综合性经济区域。具有建设资金以外资为主、经济结构以“三资”企业为主、产品以外销为主、经济以市场调节为主等方面的基本特征,它是一种外向型经济。经济特区对外商投资给予的优惠待遇主要有:(1)对现有企业技术改造所需进口的关键机器设备免征进口关税和工商统一税。外商投资企业作为国外投资进口的机器设备、建厂(场)用材料,进口用于生产出口产品的原料、零配件、包装材料,都免征进口关税和工商统一税;(2)在经济特区和沿海开放城市的经济技术开发区内举办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其所得税减按15%的税率征收,对外商所得合法利润汇出时免征汇出额的所得税。

目前,经济特区正在抓紧重返关贸总协定带来的机遇,深化改革,使外向型经济进一步向深度和广度拓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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