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劳动者所有权

书籍: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09 21:06:01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第36页(419字)

指社会主义国家中从事个体经营的城乡劳动者对其合法资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在我国,是所有权制度的组成部分,是作为公有制经济补充的个体劳动者所有制在法律上的表现。个体劳动者所有权的主体是从事个体经营的公民,主要包括个体手工业者、个体商贩、个体自由职业者、运输、修理、饮食以及其他服务行业中的个体劳动者,他们是自食其力的独立劳动者。其从事经营的申请得到批准,取得营业执照,就取得了个体劳动者所有权主体的法律地位。个体劳动者所有权的客体,取决于批准的经营范围。其拥有的经营所需的房屋、工具和设备(包括机动工具、机动车船)等各种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作为其所有权的客体。个体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国家保护,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侵犯。个体劳动者在行使其所有权时,必须遵守国家的政策和法令。国家和集体经济组织要帮助他们,引导他们走社会主义道路,同时监督他们不得从事有损于社会主义的经济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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