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

书籍: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09 21:06:19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第37页(257字)

指依照法律规定适龄儿童和青少年都必须接受的,国家、社会和家庭都要予以保证的普通教育。

义务教育是现代生产发展和现代生活的迫切需要,是现代文明的重要标志之一。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党和政府非常重视教育事业,经过四十多年的努力,目前已在大部分地区普及了初等教育。

1985年5月《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指出:“要把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当作关系民族素质提高和国家兴旺发达的一件大事,突出地提出来,动员全党、全社会和全国各族人民,用最大的努力,积极地、有步骤地予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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