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门人民法院

书籍: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09 21:13:49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第60页(218字)

指我国在特定部门设立的审判机关。

专门人民法院不按行政区划设立,而是按一定部门或系统设立,如军事法院、铁路运输法院、水上运输法院、森林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审理与该部门的专业性质有密切联系的案件,而不受理普通的民事和刑事案件。

当事人如果不服下级专门人民法院的判决和裁定,可以依专门人民法院的系统上诉。专门人民法院的组织和职权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定,其审判工作受最高人民法院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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