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结盟国家

书籍: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09 21:15:45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第64页(414字)

主张独立自主、和平中立、不与任何大国结盟的国家。

不结盟的概念,首先是由南斯拉夫总统铁托、印度总理尼赫鲁、印度尼西亚总统苏加诺和埃及总统纳赛尔等提出来的。他们于1961年发起在开罗召开不结盟国家会议筹备会。

会上提出参加会议的国家的条件是:实行在和平共处和不结盟基础上的独立政策;支持民族解放运动;不加入大国军事集团;不缔结双边军事同盟;不向外国提供军事基地等。同年9月在南斯拉夫首都贝尔格莱德举行了第一次不结盟国家和政府首脑会议,有25个国家参加。其后分别在开罗、卢萨卡、阿尔及尔、科伦坡等地举行了几次会议。在1973年举行的第四次不结盟国家会议上,成立了不结盟国家协调局,负责协调各成员国立场,监督首脑会议宣言和决议的实施。

到1983年3月在新德里举行第七次不结盟国家会议时,成员国已发展到101个,成为当代国际舞台上一支发挥着重要影响的政治力量。我国一贯支持和重视不结盟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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