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书籍: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09 21:22:30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第85页(247字)

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具有资产阶级共和国宪法性质的文件。

辛亥革命胜利后于1912年3月由南京临时政府参议院通过并公布。《临时约法》共七章五十六条,以根本法的形式确认了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的政治制度与组织原则,规定国体为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实行三权分立,国家的主权属于人民,确保私有财产权,采取一院制和责任内阁制。

《临时约法》反映了中国资产阶级的民主要求和愿望,具有民主性和革命性,但由于资产阶级的软弱性,《临时约法》终于在辛亥革命失败后被袁世凯所毁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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