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第一届国会

书籍: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09 21:23:44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第90页(468字)

中华民国首届最高立法机关。

1913年4月8日开幕,到会议员682人。采取参议院、众议院两院制。经过激烈竞争,选举张继、王正廷为参议院正副议长,汤化、陈国祥为众议院正副议长。在国会中,国民党占据席位最多,袁世凯控制的进步党次之。

国会是民国法定的立法机构,是民国的一面旗帜,国民党坚持议会道路同袁世凯相对抗。二次革命爆发后,国民党议员大部分留在北京观望,只有少数南下反袁。

二次革命失败后,国会成立宪法起草委员会,公布了《大总统选举法》。10月6日,选举袁世凯为中华民国大总统,黎元洪为副总统。

又起草了《天坛宪法草案》,但袁世凯认为对总统限制太大,要求修改宪法,遭到国会抵制。11月4日,袁世凯下令解散国民党,取消国民党籍议员资格,迫使国会不足法定人数而停会。11月17日和12月3日,其余议员向政府提出质问。11月26日,袁组织政治会议,决议解散国会,修改约法。

1914年1月10日,袁世凯下令停止全体议员职务,饬令回籍,另外成立“筹办国会事务局”,接收国会。这样,民国第一届国会被取消。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