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基斯坦议会

书籍: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09 21:48:15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第165页(330字)

巴基斯坦联邦立法机构。

现行宪法规定,巴基斯坦议会由国民议会(下院)和参议院(上院)组成。国民议会经普选产生,绝大多数席位为穆斯林席。

国民议会享有全部立法权和部分审议权。财政法案和预算报告的立法、审议权属于国民议会。

国民议会议员任期5年,设议长和副议长各1人。参议院按每省议席均等的原则,由省议会和国民议会的议员推选产生。参议院享有部分立法权和除财政法案、预算报告以外的所有审议权。参议院的立法权主要涉及省自治问题。

参议院议员任期4年,每2年改选一半,设主席和副主席各1人。议会两院联席会议选举产生总统,可经过决议延长总统发布的紧急状态令。修改宪法须由国民议会2/3议员通过和参议院的多数议员审议批准,方能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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