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检察

书籍: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09 22:07:16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第235页(246字)

在我国,指检察机关依据自己的职权对公安机关、法院的刑事诉讼活动进行的监督。主要包括:(1)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捕人犯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批准逮捕;(2)对于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交审查起诉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起诉或者免于起诉;(3)对于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4)对于决定起诉的案件,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并对法院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5)对于人民法院的错误判决和裁定,按照上诉程序或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并出席法庭的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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