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犯

书籍: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09 22:08:07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第238页(412字)

“共同犯罪”的简称。

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构成共同犯罪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必须是刑法规定为犯罪的行为。

不论是犯罪预备、犯罪既遂、犯罪未遂,均可成为共犯。

(2)必须是二个以上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无责任能力人的非法行为,不能成为共犯;一个有责任能力的人和几个无责任能力的人共施犯罪,不能成为共犯;但有责任能力的人和限制责任能力人的共同犯罪行为,可以成为共犯。(3)必须有共同的犯罪故意,共同犯罪人都知道自己在和他人共同实施犯罪,并且对共同的危害结果的发生都抱故意的态度。

(4)必须有共同行为,即须有分担的行为。共同犯罪分两种基本形式:(1)一般共同犯罪。

二人以上为了实施某种犯罪而勾结在一起,在犯该罪后,这种犯罪的结合就自然结束。(2)犯罪集团。由较多的人为实施某种犯罪而建立起来的犯罪组织,如偷盗集团、贪污集团等。犯罪集团是共犯形式中特殊的、危害最大的一种共同犯罪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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