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北京大学法学百科全书宪法学行政法学》第461页(369字)

根据国家宪法和法律以及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国有和集体等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和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达到一定年龄时,离开劳动或工作岗位,进行休息或休养,并按照规定领取一定的离休金或退休金的制度。

退休制度是全世界通行的制度。在我国,1982年宪法第44条规定,国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退休制度。退休人员的生活受到国家和社会的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也制定了一些法规,对退休年龄、条件和离休、退休后的待遇等问题作了具体规定,如1980年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的《国务院关于老干部离职休养的暂行规定》,1992年国务院制定的《关于深化企业劳动人事、工资分配、社会保险改革的意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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