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价证券

书籍: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09 22:10:38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第252页(319字)

具有一定票面金额、代表财产所有权或债权的凭证。

如支票、汇票、股票、公债、提单、车票等。其特征为:(1)表示财产权,证券上的记载就是权利人或执票人的财产权的内容。(2)证券券面所表示的权利与证券不可分离,权利的行使和转移,以提示或交付证券为条件。有价证券在法学上是物的一种;在经济学上是一种信用工具,并因为它在一定条件下还能转让和流通,被认为可以发挥流通和支付手段等货币职能。

有价证券可分为记名式和不记名式两种。前者是将权利享有者的名字记载于证券上面,如汇票、股票等;被记名的人才是享有该项权利的人;后者是不写明谁享有该项权利,凡持有这种不记名证券的人,就享有该证券的权利,如车票、船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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