奸淫幼女罪

书籍: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09 22:32:29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第332页(281字)

指与不满14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在我国,为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的一种,属于严重的强奸行为。其特征主要有:(1)受害者的年龄为不满14周岁;(2)不管行为人采取什么手段和幼女是否同意,只要与幼女发生了性行为,都构成奸淫幼女罪;(3)双方性器官接触,即认为发生了性关系,构成奸淫幼女罪。

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犯强奸妇女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14岁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犯强奸妇女罪或奸淫幼女罪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致人重伤、死亡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