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婚姻

书籍: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09 22:32:36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第332页(268字)

第三者(包括父母)以索取大量财物为目的,包办强迫他人造成的婚姻。

包办婚姻不一定是买卖婚姻,但买卖婚姻一定是包办强迫的。是生产资料私有制和剥削制度的产物。家长的包办强迫同婚姻买卖紧密结合。公开索取一定身价的为公开的买卖形式;以彩礼(定金、聘礼)等形式索取一定财物的为变相的买卖婚姻。

我国婚姻法禁止包办、买卖婚姻,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对于以索取财物为目的,违犯当事人意愿,包办他人婚姻的人,要进行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还应追究刑事责任。因买卖婚姻提出离婚,如夫妻关系已无法维持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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