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旦国众议院

书籍: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09 22:32:42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第332页(405字)

约旦国民议会组成机构之一。

众议院议员须年满30岁,依照选举法的规定以普遍、直接和秘密投票方式选出。任期4年,任期延长不得超过2年。众议院应在每次常会开始时,以秘密投票方式选出议长。议长任期1年,连选得连任。

国王依照宪法规定召集众议院并宣布开会、休会和闭会。众议院会议公开举行,5名以上议员要求,也可举行秘密会议。

众议院可以对内阁或任何一名大臣进行信任投票。如果众议院以全体议员的绝对多数对内阁投不信任票,内阁应提出辞职。每届新内阁应在组成后的规定期限内,向众议院报告施政方针。众议院有权弹劾大臣,但弹劾案须有该议院全体议员的三分之二多数赞同才能成立。

众议院审议、通过的法案应送交参议院。众议院绝对多数议员提出请求,国王应召集国民议会举行特别会议。

众议院会议须有三分之二议员出席方为合法。众议院表决结果,除宪法另有规定外,以不包括议长在内的出席议员的多数票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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