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国境卫生检疫规定罪

书籍: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09 22:34:37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第338页(254字)

指违反国境卫生检疫规定,引起检疫传染病的传播或有引起传播的严重危险的行为。

在我国,为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的一种。其特征是:主观上是出于故意,即明知应当接受卫生检疫而故意逃避或拒绝检疫;客观上表现为违反国境卫生检疫规定的行为,已经引起检疫传染病的传播,或者有引起传播的严重危险。所谓检疫传染病,是指我国国境卫生检疫条例所规定疫、霍乱、黄热病、天花、班疹、伤寒等。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犯违反国境卫生检疫规定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以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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