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道几内亚人民代表院

书籍: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09 22:35:06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第340页(286字)

为赤道几内亚共和国立法机构。

其主要职能是:行使宪法规定的职权范围以内的立法权。人民代表院由60名代表组成,其中45名经普选产生,15名由总统任命,任期5年。

根据现行宪法规定:总统有权解散代表院或宣布举行特别选举;有权批准、颁布或否决人民代表院通过的法案。代表院每年召开两次常会,如需要,亦可召开特别会议。

代表院通过宪法修正案,须取得全体议员四分之三的赞成票。代表院下设16个专门委员会,第一届人民代表院于1983年10月12日选举产生,1988年7月组成本届人民代表院。

议长弗朗西斯科·博丁·恩加洛,于1988年8月连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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