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腊议会委员会

书籍: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09 22:46:17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第386页(356字)

议会每年开始时设立由议员组成的各种委员会,为议会的法制工作机构,负责研究审议全体会议和分组会议上所提出的各种法案和提案。

各种委员会的人数为20至30人,设有办事机构。任何法案或提案,在议会全体会议或分组会议进行辩论前,先由有关委员会进行研究,然后由该委员会的报告人和政府有关部长就该议案向议会全体会议或分组会议报告。

议会委员会大体包括:负责监督政府工作,研究政府部门提出的法律草案的委员会;关于国家预算、决算和计划的委员会;负责与各国议会联盟和其他国际性议会组织联系的国际合作委员会;根据议长的指示开展工作,由议长任命的委员会。

此外,应全体议员1/5的要求并经2/5决定,议会得设立各种调查委员会。

设立有关外交政策和国防事务的调查委员会,须经绝对多数议员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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