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公有制

书籍: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09 22:51:05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第402页(402字)

亦称“社会主义所有制”。

指生产资料归全体劳动人民所有的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占有的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两种形式。它是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基础,决定着劳动者在生产中的互助合作关系和按劳分配关系。

社会主义公有制是在无产阶级夺取政权以后,通过社会主义国有化、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建设而建立和发展起来的,是社会主义社会区别于其他社会形态的最主要标志之一,也是社会主义优越性的根本所在和集中体现。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建立,标志着几千年来建立在生产资料私有制基础上的剥削制度已经消失,劳动人民摆脱了被压迫、被剥削的地位,成为生产资料和社会的主人;它消除了生产的无政府状态,为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开辟了广阔的道路,为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地发展创造了条件,并为实现无产阶级专政奠定了基础。在我国,与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两种基本形式相适应,存在着社会主义的国营经济和集体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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